根据《深圳市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排水户应当建设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有关的最新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办法明确了住宿与综合商业服务类、垃圾收集处理类、农贸市场服务类排水户(预)处理设施设置及分类管养规范,内容如下:
(预)处理设施设置及分类管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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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排水户应当建设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有关的最新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办法明确了住宿与综合商业服务类、垃圾收集处理类、农贸市场服务类排水户(预)处理设施设置及分类管养规范,内容如下:
(预)处理设施设置及分类管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