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水务局积极推行“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事项信用承诺制

时间 : 2024-10-28 10:48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排水管网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为深入推进城市信用建设工作,增强水务行业企业的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根据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大鹏新区水务局积极推行“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事项信用承诺制,要求申请办理“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事项的企业出具相应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含承诺人(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承诺事由、相关违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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