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排水许可和备案的分类管理名录(试行)

时间 : 2021-04-19 11:25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下称《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深圳市实行排水户分类管理制度,按照排水户的经营规模、排水水量和水质等因素,城市排水许可又分为城市排水许可(新办)和备案两种情形。为了方便排水户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城市排水许可(或备案),深圳市水务局出台了《城市排水许可和备案的管理名录(试行)》(以下统称《管理名录》)。《管理名录》明确了工业类、工程建筑类、餐饮类等12个类别分别实施排水许可(新办)和备案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深圳市排水许可和备案管理名录(试行)

管理分类/

生产经营活动类别

定义

核发许可证

备案

备注

1

工业类

是指从事工业生产及加工等生产活动。

排放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的各类工业企业。

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或尽管产生但外运处理,只排放生活污水的。


2

工程建设类

是指从事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排放施工场地内降雨径流、临时设施内生活污水、施工作业废水、抽排地下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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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餐饮类

是指从事各类型经营性餐饮服务活动。

月用水量超过1000吨(或经营面积大于200平方)的餐饮类企业。

经营面积小于等于200平方米的餐饮类排水户且月用水量小于等于1000吨餐饮类排水户。


4

医疗卫生类

是指从事医疗、医疗美容、卫生防疫、医疗保健、健康体检、检验(化验)等活动。

排放医疗污水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儿医院、检验(化验)中心、卫生防疫站、疗养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美容整形医院等。

1.独立的诊所、社康医院、口腔诊所、宠物医院(店)等小型医疗机构;

2.只排放生活污水医疗机构。


5

科研类

是指从事科学实验、试验、检测等活动。

排放化学、生物实验(试验、检测)废水的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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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汽车服务类

是指从事机动车维护修理、加油及洗车等经营性活动。

提供维修服务的汽修厂(店)。

1.不提供维修服务的洗车场、洗车店;

2.加油站。


7

垃圾收集处理类

是指从事垃圾收集、分类、处理、回收等活动。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处理场、垃圾填埋、焚烧场、粪渣处置场、污泥处置场;涉及危险废物治理(含医疗废物)以及放射性废水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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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洗涤类

是指从事洗涤餐具衣物、桑拿、洗浴等经营性活动。

月用水量大于1000吨的餐具清洗、衣物、针织物(枕套、床单、被罩)清洗厂。

桑拿、洗浴、足浴、按摩保健养生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等场所。


9

住宿服务类

提供商业住宿等经营性活动的。

月用水量大于1000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宾馆、酒店、民宿、旅馆等。

月用水量小于等于1000吨且不提供餐饮服务的宾馆服务(酒店、宾馆、民宿、旅馆等)。


10

畜禽养殖类

是指从事各类畜禽养殖经营性活动的。

奶牛、乳鸽、生猪等畜禽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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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综合商业服务类

是指提供各类商业、服务如零售、餐饮、康体、娱乐等经营活动综合场所的经营活动。

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业中心、商服楼内排水户通过共用接驳口集中排放生产经营污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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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或经营管理人统一办理排水许可证的,里面排水户无需分别办理。

12

农贸市场服务类

是指从事农副产品、水产品交易活动或提供交易场所的经营活动。

经营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或提供宰杀服务农贸市场或生鲜超市。

经营面积小于等于200平方米且不提供宰杀服务的农贸市场及小型的生鲜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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