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枫木浪和罗屋田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项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时间 : 2024-09-02 17:33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为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的规定,深圳市大鹏新区水务局于2024年8月27日举行了大鹏新区枫木浪和罗屋田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项的听证会,听取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回应了各方问询,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枫木浪水库位于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于1969年建成完工,是以供水为主、兼顾生态和防洪的小(1)型水库,集雨面积4.97km²,总库容629.90万m³,是目前南澳水厂的水源地。枫木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4.83km²,其中一级水源保护区面积为1.68km²,二级水源保护区面积为3.15km²。罗屋田水库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于1965年建成完工,是以供水为主、兼顾生态和防洪的小(1)型水库,集雨面积8.27km²,总库容372.66万m³,是目前庙角岭水厂的水源地。罗屋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8.39km²,其中一级水源保护区面积为1.34km²,二级水源保护区面积为7.05km²。水源保护区调整是优化水资源配置、落实水库功能定位调整的需要。为此,大鹏新区水务局开展了枫木浪和罗屋田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论证工作,编制了枫木浪和罗屋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可行性研究报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报告,组织了专家评审,并征求了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为保障大鹏新区枫木浪和罗屋田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项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特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二、听证会举办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举办时间:2024年8月27日15:00。

  听证会举办地点: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412会议室。

  三、听证会基本情况

  大鹏新区水务局于2024年8月27日15:00在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412会议室召开大鹏新区枫木浪和罗屋田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项听证会,听证主持人应到1人、实到1人,听证陈述人应到2人、实到2人,听证书记员应到1人、实到1人,听证参加人应到9人、实到9人。

  按照会议议程,听证书记员首先核实了到场人员情况,并由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了本次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和参加人员,听证书记员宣布了会场纪律,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的背景、水库功能优化调整情况、取消的原则、取消后的供水保障方案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内容进行了陈述。到场的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听证陈述人提出了相关问题。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质询、意见以及建议进行一一回应,并作出详细说明。最后,听证主持人进行了总结陈述,听证会圆满结束。

  四、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各听证参加人从不同角度共提出了10个问题、意见和建议,经归纳主要有:

  提问部分,一是取消枫木浪和罗屋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对大鹏新区供水是否有影响,是否有供应不足的情况;二是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论证,片区供水能否得到保障;三是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能否向市民开放;四是取消水源保护区后对当地居民是否有利好,能否产生很好的社会效益;五是水源保护区取消后,街道、村委能否对原水源地的土地利用起来;六是取消饮用水源保护区后,对水库防洪功能是否有影响。

  意见建议部分,一是建议取消水源保护区后能向生态补给型水源方向发展,为当地河流流域、生态提升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建议新区加快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加强对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宣传;三是建议做好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及水质监管,提升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推动区域绿色发展,促进自然生态资源高质量利用;四是建议加强片区原水管网和自来水供应互联互通,为民众提供安全、稳定供水保障。

  五、听证会各方争议的主要问题

  无。

  六、意见处理情况

  根据听证会上各听证参加人发表的意见,各听证参加人对大鹏新区枫木浪和罗屋田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项无反对意见。同时,经认真分析,听证会提出的四条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

  特此报告。

  附件:

  1.会议签到表

  2.听证会听证笔录

  3.大鹏新区枫木浪和罗屋田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项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深圳市大鹏新区水务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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