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根据《深圳市文物局转发<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各办事处社区等相关单位反馈认定信息,现对大鹏新区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21年6月11日至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人:马骏德,联系电话:0755-28336241)。
附件:大鹏新区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安全责任人信息汇总表
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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