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鹏劳人仲(大鹏)案〔2022〕737号唐财清诉实力利玛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开庭应诉通知的公告

时间 : 2022-10-09 16:34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实力利玛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唐财清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鹏劳人仲(大鹏)案〔2022〕737号”,诉求为经济补偿等,金额合计人民币4000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将于2022年10月13日张贴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城社区鹏飞路39号A栋、B栋、C栋。你可到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1406室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樊松喜,电话:0755-84305184)。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29日14时30分在大鹏仲裁庭(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大鹏办事处5号楼负106)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