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2〕302-304号余丽娟、陈国良、姚淼诉深圳弘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裁决结果的公告

时间 : 2023-02-14 16:31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深圳弘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余丽娟、陈国良、姚淼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2〕302-304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陈国良2022年9月1日至20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3797.69元;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姚淼2022年9月1日至20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3604.59元;

  3.驳回申请人余丽娟、陈国良、姚淼的其它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3年2月7日张贴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5栋201。你可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葵中路89号五楼2507室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郭可慧,电话:0755-84205866)。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2023年3月7日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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