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3〕338号翁晓锋诉深圳市三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庭应诉通知的公告

时间 : 2023-11-03 15:02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深圳市三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翁晓锋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3〕338号”,诉求为赔偿金,金额合计人民币132819.36元。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3年10月30日张贴于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福新北路三巷1号101。你可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葵中路89号五楼2507室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郭可慧,电话:0755-8420586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2月28日14:30在葵涌仲裁庭(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葵中路89号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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