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4〕391号尹文文诉东竹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睿谷产业园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时间 : 2025-02-20 14:28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本委受理尹文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4〕391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5年2月20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你可到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B01栋206室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电话:0755-8420586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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