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成立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深鹏办〔2012〕94号)和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决定对新区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鞠晓晨
副 主 任:廖政华 新区组织人事局
刘国锋 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成 员:王 鹏 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
廖少锴 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刘瑞琦 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辜 锐 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陈马林 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李 锐 新区旅游发展和文化体育局
李京奇 新区群团工作部
胡 蓉 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蒋 岭 新区建筑工务署
徐庭慧 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张忠秋 市公安局大鹏分局
周华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
丁 勇 葵涌办事处
李文通 大鹏办事处
岳晓杰 南澳办事处
王 莉 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李建齐 新区工商联
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新区仲裁委员会的实体化办事机构,负责新区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新区仲裁委员会下设葵涌、大鹏、南澳三个派出庭,各办事处负责劳动仲裁具体工作的部门领导兼任派出庭庭长。新区仲裁委员会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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