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6〕116号郭朝贵诉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时间 : 2026-10-16 09:29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视力保护色: 【字体:大 中 小 】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郭朝贵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6〕116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决定书。仲裁决定如下:
一、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本公告已于2026年10月16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刊登公告,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你可到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B01栋206室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电话:0755-8420586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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