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8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深圳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人事处)或所在单位或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党委办(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深圳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福田区市民中心二楼)
联系人:隋明明
联系电话(传真):0755-88125263
2.深圳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党委办(人事科)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
联系人:郑欣楠
联系电话:0755-28333192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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