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民〔2022〕105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2年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市民政局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会同相关部门适时调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28日
转载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转载时间:2023年1月13日
转载链接:https://mzj.sz.gov.cn/szmz/pc/zwgk/jcxxgk/ztzl/pfxc/zcfg/content/post_10361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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