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5日医师、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办理结果的公告
时间 : 2024-01-08 09:00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科 视力保护色: 【字体:大 中 小 】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自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5日核发的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办理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
1.医师执业证书核发事项办理结果(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5日)
2.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办理结果(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5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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