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8月以来,我局依法取缔了3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非法医疗机构,共扣押非法药品器械3箱、牙椅1台、美容仪1台,违法当事人(详见附件)至今仍未到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请上述违法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仍未来者,其没收财物将视为无主财产,我局将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0755-84306528,0755-88159362。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一号1212室。
特此公告。
附件:无证行医没收物品清单(2019年8月至2025年8月)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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