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22〕2号)第九条“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大鹏新区对培育“单项冠军”奖励如下:
对获得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的制造业企业,分别按市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