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如在校工作8年当中,后3年在校从事财务工作,从教津贴就不可申领,往后如调任教师工作,从教申领年限按照新从事教师岗位年限计算,不可累计以往年限,因为明确规定为连续从教。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