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门店向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排水检查井、雨水口、排水明渠清扫、倾倒垃圾、污水吗?

时间 : 2024-07-22 18:10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答:不可以。《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从门店向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排水检查井、雨水口、排水明渠清扫、倾倒垃圾、污水违反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理,处一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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