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范围有三款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一)短斤缺两;(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三)其他欺诈行为。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鹏新区海鲜经营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