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已出让国有土地上临时建筑不得办理房地产权登记,使用者应按照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方式使用,不得买卖、抵押、交换、赠与,不得违法改变使用性质。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已出让国有土地上临时建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