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已出让国有土地上临时建筑投入使用前,申请单位应当在临时建筑显著位置设立标识牌。标识牌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统一监制,标识牌应包含申请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临时建筑使用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期限、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等内容。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已出让国有土地上临时建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