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决定对《大鹏新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通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共确定9名听证参加人。现将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7月16日15:00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2号楼2313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主持人:郭书言(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法制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书记员:梅影(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法制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听证员:石兰芳(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综合科工作人员)、李芳润(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法制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听证陈述人:赵倩(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职员)。
听证参加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名):江竹楼(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职员)、任星星(深圳市大鹏新区坝光社区居民)、刘增顺(深圳大鹏供电局职员)、李志华(广州平云小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杜梅(深圳市南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区域经理)、邱翠婷(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办事员)、郭瑞兴(深圳市大鹏王母股份合作公司经理)、曾冠雄(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办事员)、谭其良(深圳市大鹏新区三溪社区居民)。
特此公示。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