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陈述、申辩、要求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救济途径、权利救济方式和期限
1.行政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或者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