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履行质量管理职责的情况。
2.核查工程项目法定建设程序、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或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有关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是否健全。
3.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以及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
4.监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5.按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质量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管理。
6.依法查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反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7.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8.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依法查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文明施工相关规定的行为。
10.调查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投诉。
11.办理监管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备案手续及使用登记手续;办理施工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12.对非财政性国有资金和集体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监管,抽查其变更情况,审核其成果文件。
13.参与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
14.依法查处其他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