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岗位责任

时间 : 2024-04-25 08:49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为保证深圳市大鹏新区水务局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提高行政检查与审批效能,明确检查与审批人员的岗位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目标

  (一)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部门、各工作岗位正确有效实施;

  (二)依法行政、照章办事,行政检查与审批行为合法、公正、廉洁、高效;

  (三)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本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

  二、行政检查与审批职责

  依法对违反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定行为进行检查;依法对违反水污染防治规定、排污收费管理规定等行为进行检查;依法对违反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检查;依法对违反供水管理和排水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检查;依法对违反水务工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检查;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6.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

  7.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

  8.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9.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10.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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