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能

时间 : 2024-10-14 18:13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发展、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有关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做好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指导新区旅游、文化、体育领域项目投资、资源开发与新业态培育工作。

  3.负责新区旅游、文化、体育业服务标准制定。负责监督管理新区旅游服务质量,统筹开展旅游、文化、体育领域投诉处理。

  4.牵头推进新区旅游景区的发展工作。负责住宿业管理、发展相关工作。

  5.管理新区社会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和开展群众文化、少儿文化、艺术交流、文艺创作等工作。管理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交流工作,组织和指导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负责旅游、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的行业管理。协调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6.依法开展新区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物相关的审批、备案和管理工作。

  7.负责新区文物管理、文物保护工作。负责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8.负责新区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广播电视、文物、艺术等行业的对外交流工作。

  9.依法承担新区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出版、电影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旅游、文化、体育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11.负责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物领域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2.负责本行业、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3.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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