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与龙岗区档案局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行政执法委托补充协议(2024年)》,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
二、执法机构设置
执法机构设置在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机要保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