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和深鹏办发〔2019〕4号等规定文件,深圳市大鹏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合法的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
(二)执法机构设置
深圳市大鹏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