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关怀版
无障碍浏览
站群导航
数据开放
首 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大鹏
首页
>
政务服务
>
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
常见问题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承租期间离异的,该房源如何处理?
归档时间
时间 : 2024-07-12 11:06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大
中
小
】
申请人在承租期间离异的,由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一方继续承租。离异双方均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一方继续承租。
分享到:
【关闭窗口】
11422803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承租期间离异的,该房源如何处理?
45861
常见问题
大鹏新区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