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时间 : 2023-05-29 11:04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请儿童父母在学区居住时间,以及是否连续、实际居住将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验。受理申请后,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三)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引起审核不合格、没有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网上预报名时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填写信息。

  (四)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五)如果在学位紧张的学区租房,并以租房材料申请该学区学校第一志愿学位的,可能出现因租赁登记备案时间过于接近申请时间,学区积分较低,造成第一志愿学校未录取,未能在学区安排学位的风险。如果选择学位紧张的学校作为第二、三志愿学校,也有可能出现不被录取的风险。请家长留意学校的学位情况和自己的学区积分情况,慎重填报志愿。具体可向申请学位的学校咨询。

  (六)错过学位申请时间且符合条件的大鹏新区户籍学生或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要求来我区就读的,按照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由政府统筹安排,但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深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七)申请类型为特殊住房的,家长网上填报的《大鹏新区2023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打印并确认,家长自行提供的无效。请家长记住网上预报名保存后的学位申请流水号,以便学位申请时核对。

  (八)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家长可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选择“打疫苗”→“预约接种”→“入学查验”。然后进入查验列表,选择“查验报告”→“下载查验报告”,即可导出打印,不需加盖社康公章,待入学时提交。如学生是异地接种或档案不全,则需到社康接种门诊查验。

  (九)关于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

  1.无法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教班学习生活的,无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合在校就读的严重疾病、无严重自伤或攻击行为、具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的大鹏新区户籍适龄智力障碍、精神(自闭症)和肢体(脑瘫)类残疾儿童、少年,可凭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残疾证、医院诊断证明、住房证明、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等证明材料在网上选报,学校选择地段学校。网上选报完成后,在深圳市大鹏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地址:大鹏新区银滩路7号大鹏第二小学)进行现场咨询和报名(咨询电话:0755-84315486;具体招生时间与普通义务教育阶段报名时间同步)。

  2.属于听障和视障类的大鹏新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残疾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向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咨询和报名(详见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

  3.凡普通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大鹏新区实名登记适龄残疾学生,家长凭儿童、少年户口本、出生证、残疾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大鹏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大鹏第二小学),统一向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评估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大鹏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初次评估(评估地点:大鹏第二小学,地址:大鹏新区银滩路7号),并且提出评估建议。如若家长对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建议有异议,可向深圳市教育局提出复评申请,并委托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复评(评估地点: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

  4.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暂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填写《深圳市大鹏新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暂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提出申请,至深圳市大鹏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大鹏第二小学)申请盖章。

  (十)申请2024年秋季“初一”学位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提交2023年4月1日<不含2023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需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租赁无合法产权房产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请于2023年4月1日前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更新住房信息,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十一)新区全面推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同一标准、同一平台、同一时间,所有学生须在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平台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公民办招生系统只能选择一个系统进行报名。如符合公办学校条件,但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仅从民办学校报名端口进入填报民办学校的学位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将无法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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