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2025年秋季“初一”学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提交2024年4月1日<不含2024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需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租赁无合法产权房产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的,请于2024年4月1日前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更新住房信息,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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