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入驻高端智库业务经费扶持申请操作规程》(深鹏综办规〔2020〕1号)规定,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按照《入驻高端智库业务经费扶持考核办法(试行)》(深鹏综办发〔2020〕8号)相关规定对厦门大学湾区(大鹏)规划与发展研究中心年度工作进行了考核,对厦门大学提交的《大鹏新区入驻高端智库2022年度业务经费扶持申请书》《大鹏新区入驻高端智库2022年度工作计划书》进行了评审,并拟定《大鹏新区入驻高端智库2022-2023年度业务经费扶持计划表》,且召开办务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大鹏新区入驻高端智库2022-2023年度业务经费扶持计划表(具体详见附件,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经费分批支付要求,扶持时间调整为跨年度)。
二、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1日。
三、公示期间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扶持计划提出异议,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
1.受理电话:0755-28333563。
2.联系地址: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1313室(新区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特此公示。
附件:大鹏新区入驻高端智库2022-2023年度业务经费扶持计划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