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慈善捐款的使用方案

时间 : 2021-04-29 17:34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为利用好2012年-2020年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充分发挥捐赠资金的扶贫济困作用,根据《深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深扶贫合作规〔2020〕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捐赠资金使用范围和条件

  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主要用于新区对口帮扶和东西部协作地区帮扶项目,分为以下两类:

  (一)非定向捐赠资金重点支持新区对口帮扶地区的扶贫项目。优先保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相关困难,其次用于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展生产、提高技能,补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的个人缴费及重大疾病救助等,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基本公务服务水平等。非定向捐赠资金使用申请由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

  (二)定向捐赠财产,由慈善资金接收单位按照捐赠人意愿安排使用,具体按照《深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资金接收单位)

  二、非定向捐赠资金申请金额和时限要求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专用捐款账户存有2012-2020年捐赠资金329.12万元,按照2012-2020年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有关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一)2012-2018年接收的捐赠资金169.04万元用于新区省内对口帮扶地区帮扶项目。

  (二)2019-2020年接收的捐赠资金160.08万元可用于新区对口帮扶和东西部协作地区帮扶项目。

  新区对口帮扶和东西部协作地区可根据实际需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并将申请资料发送至邮箱:liyuexiang@dpxq.gov.cn。

  (责任单位: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大鹏对口帮扶河源源城指挥部,大鹏对口巴马协作工作组)

  三、非定向捐赠资金申请审核、拨付流程

  (一)由对口帮扶和东西部协作地区根据需求提出用款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初审。

  (三)提交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审定。

  (四)捐赠资金接收单位按捐赠资金使用拨付审批程序予以拨付。

  (责任单位: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资金接收单位,大鹏对口帮扶河源源城指挥部,大鹏对口巴马协作工作组)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做好慈善资金的接收、登记和管理工作。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工作调整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承担的通知》(粤农农〔2019〕90号)中关于做好2018年及之前年度“630”活动收尾工作及慈善资金结算工作的安排,以及《深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中关于资金接收单位的规定,为规范做好慈善资金的接收、登记和管理工作,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慈善捐款转入深圳市大鹏新区慈善会专项捐款账户管理,并明确账号信息。

  (责任单位: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新区慈善会)

  (二)加强慈善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资金接收单位、捐款的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资金接收单位、捐款使用单位应当自觉接受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扶贫部门、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资金接收单位应严格做好捐赠到账、统计和拨付工作,并按照“谁接收、谁统计、谁使用、谁跟踪、谁公开”的要求,及时做好捐赠接收统计、使用安排、跟踪落实及相关信息的公开,自觉接受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或互联网等媒体,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年度募捐情况,账务应细化到“目”。

  捐款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捐赠资金使用计划,定期向资金接收单位报告执行情况;应当建立捐赠资金使用明细台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应当按照捐赠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加强捐赠资金使用的管理。

  (责任单位: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资金接收单位,捐款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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