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时间 : 2022-05-26 16:52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