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3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三个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发改规〔2022〕10号),为更好地与深圳市、大鹏新区有关文件进行衔接,进一步在大鹏新区打造深圳国际生物谷(食品谷)“双谷”驱动发展引擎,结合大鹏新区实际,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对《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19〕8号)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加快培育生物医药、大健康、医疗器械、合成生物、细胞与基因等产业集群,吸引更多优质生物产业集聚发展,抢占新一轮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大鹏新区生物产业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