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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22-0402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12-08
名称: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2022年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责令限期改正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09
主题词: 劳务企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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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2022年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责令限期改正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9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市场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和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精神,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市场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和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方案》相关要求,对辖区内15家企业进行动态核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市场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和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精神,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市场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和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方案》相关要求,对辖区内15家企业进行动态核查。经核查,11家企业不合格(名单详见附件1),现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公告。

  一、限期整改要求

  (一)企业在取得建筑业资质证书后,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应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企业主要人员需购买社保。

  (三)限期改正时间自《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依法撤回相关资质证书。

  二、整改材料

  (一)书面整改报告。

  (二)整改后的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三、领取文书及报送资料

  请核查不合格的企业于2022年12月13日前,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312号办公室)领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限期内将整改资料报送至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请领取人凭身份证件和“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0755-28333559)。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2年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   

  3.授权委托书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

1.附件1:2022年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xlsx

2.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doc

3.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