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7102-0254宗地,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水头沙社区,于2013年2月15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2)3015号】,用地单位为深圳市南澳大酒店有限公司,土地面积25965.8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旅馆业用地。我局依法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2024年4月9日向用地单位核发了《闲置土地认定书》,目前正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附件:闲置土地区位图
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589172269C/2024-0100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4-11 |
| 名称: | 闲置土地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11 | |
| 主题词: | 依法认定;宗地;闲置土地 | ||
G17102-0254宗地,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水头沙社区,于2013年2月15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2)3015号】,用地单位为深圳市南澳大酒店有限公司,土地面积25965.8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旅馆业用地。我局依法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2024年4月9日向用地单位核发了《闲置土地认定书》,目前正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附件:闲置土地区位图
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755-28333587
粤公网安备44031202000003号
粤ICP备12075959号-1 网站标识码:4403930001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