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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589172269C/2024-01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4-11
名称: 闲置土地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1
主题词: 依法认定;宗地;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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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1  浏览次数:-
(依法认定G17102-0254宗地为闲置土地。)

  G17102-0254宗地,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水头沙社区,于2013年2月15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2)3015号】,用地单位为深圳市南澳大酒店有限公司,土地面积25965.8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旅馆业用地。我局依法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2024年4月9日向用地单位核发了《闲置土地认定书》,目前正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附件:闲置土地区位图

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1.闲置土地区位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