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度第一批)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时间 : 2023-05-11 15:57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大 中 小 】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度第一批)认租申请审核结果已于2023年4月26日完成公示。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2023年度第一批)》(以下简称《配租通告》)相关要求,现将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排位
经复审,审核合格家庭341户、公示期撤销认租家庭15户。根据《配租通告》要求,本次供应房源共202套,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合格家庭中,选房排位1-202位的202户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203-341位的139户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5月17日共3天,房源选完即停止选房。选房安排见下表。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为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一楼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户型及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三)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或其他人选房并签订分配合同,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或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入住手续另行通知办理。
选房签约服务指引(详见附件3)。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二)受理部门。
1.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一楼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投诉举报电话:0755-28333561。
2.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二)合格家庭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3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三)签订租赁合同前新组建家庭的,新增家庭成员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等问题,请咨询大鹏新区教育部门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
(六)请在册轮候人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留意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等信息,该网站是唯一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以此为准。本次选房时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提前临时通知,变更时间将另行通知。
(七)通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
1.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度第一批)选房名单及选房排位
2.授权委托书
3.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