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枫木浪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项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时间 : 2023-08-29 16:22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为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的规定,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于2023年8月22日举行了大鹏新区枫木浪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项的听证会,听取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回应了各方问询,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枫木浪水库位于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于1969年建成完工,是以供水为主,兼顾生态和防洪的小(1)型水库,集雨面积4.97km²,总库容593.18万m³,是目前南澳水厂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内包含半天云村等。水源保护区调整是落实远期规划调整的需要,是助力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为此,大鹏新区水务局开展了枫木浪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论证工作,编制了枫木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可行性研究报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源(供水)保障方案等相关报告,组织了专家评审并征求了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为保障枫木浪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项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特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二、听证会举办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举办时间:2023年8月22日15:00;

  听证会举办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5101室。

  三、听证会基本情况

  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于2023年8月22日15:00在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5101室召开大鹏新区枫木浪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项听证会,听证主持人应到1人,实到1人;听证陈述人应到2人,实到2人;听证书记员应到1人,实到1人;听证参加人应到9人,实到9人。

  按照会议议程,听证书记员首先核实了到场人员情况,并由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了本次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和参加人员,听证书记员宣布了会场纪律,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的背景、供水水源规划调整、取消的原则、取消后的供水保障方案及保护规划等内容进行了陈述。到场的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听证陈述人提出了相关问题。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质询、意见以及建议进行一一回应,并作出详细说明。最后,听证主持人进行了总结陈述,听证会圆满结束。

  四、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各听证参加人从不同角度共提出了11个问题、意见和建议,经归纳主要有:

  提问部分,一是取消枫木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是否影响大鹏新区供水;二是开展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要几个环节,目前听证是属于哪个环节;三是取消枫木浪水库供水功能后,水库是如何保证水质不降低;四是片区供水保障方案是否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邀请专家论证;五是取消枫木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后,对水库防洪功能是否有影响;六是枫木浪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能否向市民开放;七是水源保护区取消后,街道、村委能否对原水源地的土地利用起来;八是枫木浪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可否增加对下游河道的补水以提升河道景观。

  意见建议部分,一是建议新区在确保供水安全,相关水源保障工程建成后,再取消枫木浪水库的实际供水;二是在取消枫木浪水库水源保护区后,继续高标准保护枫木浪水库,做好后续项目引进的监督工作;三是建议加强片区原水管网和自来水供应互联互通,为民众提供安全、稳定供水保障。

  五、听证会各方争议的主要问题

  无。

  六、意见处理情况

  根据听证会上各听证参加人发表的意见,各听证参加人对大鹏新区枫木浪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项听证会无反对意见。同时经认真分析,听证会提出的三条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

  特此报告。

  附件:

  1.大鹏新区枫木浪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听证会签到表

  2.大鹏新区枫木浪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听证会听证笔录

  3.大鹏新区枫木浪水库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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