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深圳市大鹏新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公告
时间 : 2025-10-27 14:20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退役军人事务科 视力保护色: 【字体:大 中 小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褒扬纪念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葵涌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庙角岭革命烈士公墓纪念碑等大鹏新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公布,详见附件方案。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的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安放骨灰或遗体。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深圳市大鹏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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