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硬件设备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 : 2025-08-25 18:07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大鹏新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硬件设备维保服务

  2.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4.预算金额:人民币72.09万元

  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陈先生,0755-2833670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投标及履约等行为的授权函,原件备查。

  (三)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项目简介

  大鹏新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有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硬件设备,需采购硬件设备维保服务,确保相关硬件设备正常稳定运行,为新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系统稳定、安全运行提供支撑。

  四、采购内容

  (一)维保设备清单

  详见附件1《大鹏新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硬件设备清单(2025-2026年购买维保)》。

  (二)其他服务要求

  1.故障响应

  (1)在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修复故障。

  (2)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故障而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免费提供同档次设备供用户代用,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2.系统维护

  (1)对用户要求的不定期维护提出响应措施。

  (2)文档更新:实施系统维护或修改设计后,将在一周内更新有关技术文档并提交用户。

  3.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

  对现有关键硬件设备系统提出改造和优化方案,配合运维单位对系统实施改造和优化,系统出现故障时及时做出准确的诊断,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故障,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如硬件故障需返厂维修的,中标方免费提供备用设备供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三)对本项目中涉及的软件或硬件License授权或服务授权续保至2026年9月26日。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2025年9月27日至2026年9月26日。合同结束前,在主体内容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采购方可视履约情况选择与报价方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

  (三)付款方式:按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相关规定,由采购方和中标方双方自行协商付款方式。

  六、报价文件需准备材料

  (一)报价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报价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不到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报价方需提供报价明细文件,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含报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每项单价、合计金额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报价方需提供项目服务方案、重难点分析、过往相关案例等材料。

  (五)报价方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模板见附件2)。

  七、报价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5年8月29日17: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7:30,提交报价及相关文件。快递方式提交报价文件的收件截止时间同为上述时间。

  (二)递交地址(建议邮寄):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7栋一楼。

  (三)报价方应按报价文件资料清单密封提交,有关文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八、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小组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报价单位进行评审,评分项涵盖价格、技术、商务及其他等。

  成交评判标准:按照评分规则进行量化打分,原则上以总得分最高的报价单位作为项目承接单位,若候选单位得分相同则报价较低者为项目承接单位,若得分且报价相同则项目经验得分较高者为项目承接单位。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1

价格

20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2

技术部分

60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1

项目服务方案

15

一、评审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1.现状和需求分析;

2.维保工作方法;

3.维保工作流程。

二、评审标准:

1.每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内容得20%,本小项累计最高得60%;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的,加40%;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的,加25%;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的,加10%;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的,不加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0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须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重难点分析;

2.项目重难点解决方案;

3.配套的合理化建议。

二、评审标准:

1.每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内容得20%,本小项累计最高得60%;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的,加40%;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的,加25%;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的,加10%;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的,不加分。

3

质量保障措施

10

、评审内容:

1.实施组织计划;

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二、评审标准:

1.每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内容得30%,本小项累计最高得60%;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的,加40%;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的,加25%;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的,加10%;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的,不加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0

、评审内容:

拟安排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证明文件为准),不满足社保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30%;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含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30%;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含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20%;

4.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0%;

以上1、2、3、4项累计得分,本项最高100%。

二、评审依据:

1.(1)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2)学历证书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明原件备查外,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2.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3.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

一、评审标准:

拟组建不少于4人的项目技术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团队成员均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证明文件为准),不满足以上要求不得分。

1.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大专(或以上)学历,每提供一名得5%,最高得分不超20%;

2.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含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名的得15%,最高得分不超30%;

3.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含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名的得15%,最高得分不超30%;

4.具备华为认证ICT相关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10%,最高得分不超20%。

以上同一人员同时具备多项条件的,可重复得分,本项最高100%。

二、评审依据:

1.(1)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2)学历证书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明原件备查外,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2.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3.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6

服务网点

5

一、评审标准: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大鹏新区内的服务网点得100%。

二、证明文件:

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3

综合部分

15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1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5

一、评审标准:

承接单位自2022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具有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或维保服务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20%,最高得100%。

二、评审依据:

投标人提供的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文件,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文件的业绩不计分,长期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

1.提供合同关键页【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签约主体名称、项目(合同)名称、涉及业绩评分的内容、签订合同时间、签约主体公章等关键信息】;

2.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诚信情况

5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1

诚信情况(必选)

5

一、评审标准:

对报价方在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情况进行评审,报价方不存在不诚信的情况,且出具诚信承诺函(格式自拟),得100%。

二、评审依据:

1.须提供加盖报价方公章的《诚信承诺函》;

2.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九、采购结果的公开

  采购结果公开时间具体以我局在门户网站发布的采购结果公告为准。

  附件:

  1.大鹏新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硬件设备清单(2025-2026年购买维保)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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