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关于校车安全监管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

时间 : 2026-03-23 17:20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安全和德育科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大鹏新区校车安全监管服务

  采购单位: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采购类型:服务类

  招标方式:公开征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23.7万元

  组织实施要求:按照采购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项目服务期限要求: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拟招标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联系人及方式:黄先生 0755-88159382

  二、服务内容

  购买大鹏新区校车安全监管系统服务,服务商提供以下5方面的监管服务:校车基础数据监管、校车视频数据监管、校车GPS数据监管、校车驾驶行为监管、乘车学生安全监管。

  (一)校车基础数据监管主要涵括车辆、人员及车辆运营商,对车辆的证件以及人员的证件有效期进行监管。

  (二)校车视频数据监管,主要监管车辆各个方位摄像头的实时视频和历史视频,支持回放功能。

  (三)校车GPS数据监管,主要监管车辆的实时GPS位置、历史的GPS运行轨迹,车辆超速、车辆偏离路线等监管。

  (四)校车驾驶行为监管,主要监管司机在驾驶校车时的一些危险驾驶行为,例如在驾驶校车时,抽烟、打电话、疲劳驾驶等妨碍校车行驶安全的,需要提醒驾驶员并通过视频记录下来以备后期调查取证。通过ADAS预警传感器,实现前车碰撞警报、车距监控、车道偏离预警、行人碰撞预警、酒精呼气测试预警等功能。

  (五)乘车学生安全监管,主要用于针对学生的安全进行保证,通过扫码识别记录学生上下车记录,并对比车型核载数量判断车辆是否超载,以及车辆到站后是否有学生滞留等情况,进行自动预警及提示。提供家长端微信公众号,乘车学生家长可实时接收自己孩子上下车情况。

  以上校车安全监管覆盖辖区46台校车,实现全方位监管的设施设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安装、调试、维护服务,产权归中标供应商所有。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可按照服务内容履行服务的公司均可投标。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

  (三)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投标单位诚信承诺函》。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单位简介、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五)服务团队成员相关佐证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所有投标文件应提供正本及副本各一份(正本须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注明“正本”或“副本”。将投标文件汇总后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五、组织评审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将成立评审专家小组,评审专家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项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表见附件。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将评审确定1家单位作为校车安全监管服务项目的服务商,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六、评价考核

  (一)评价考核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将对服务单位实行动态管理,通过采取专家组评估的方式对服务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评估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评估过程客观性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给服务单位,服务单位需针对不足之处及时提出整改计划,对于实施中出现严重失误或拒不整改的,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将不再委托其承担相关业务。

  (二)续签条件

  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履约情况评价优秀,合同期满后可优先续约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七、申报文件的递交

  (一)服务方案递交的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30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提交相关文件。快递方式提交服务方案的收件截止时间同为上述时间,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1202室

  (三)联系人及方式:黄先生 0755-88159382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二)投标单位不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附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综合评价指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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