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大鹏新区政务外网机房和数据中心安全提升项目
2.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4.预算金额:人民币23万元
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陈先生,0755-2833670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投标及履约等行为的授权函,原件备查。
(三)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项目简介
大鹏新区管委会机房需采购动环监控设备(涉及温湿度、漏水、空调、UPS等监测),并接入现有大鹏新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动环监控系统;大鹏新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现有UPS电池使用年限较久,存在应急供电不稳定风险,现需更新80块电池(12V 150AH)。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清单
详见附件1《大鹏新区政务外网机房和数据中心安全提升项目清单》。
(二)其他服务要求
项目中相关硬件设备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3年免费维保。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
(三)付款方式:按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相关规定,由采购方和中标方双方自行协商付款方式。
六、报价文件需准备材料
(一)报价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报价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不到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报价方需提供报价明细文件,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含报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每项单价、合计金额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报价方需提供项目服务方案、重难点分析、过往相关案例等材料。
(五)报价方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模板见附件2)。
七、报价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6年5月22日17: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7:30,提交报价及相关文件。快递方式提交报价文件的收件截止时间同为上述时间。
(二)递交地址(建议邮寄):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7栋一楼。
(三)报价方应按报价文件资料清单密封提交,有关文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八、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报价单位进行评审,评分项涵盖价格、技术及其他等。
成交评判标准:按照评分规则进行量化打分,原则上以总得分最高的报价单位作为项目承接单位,若候选单位得分相同则报价较低者为项目承接单位,若得分且报价相同则项目经验得分较高者为项目承接单位。
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1 | 价格 | 20 |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价格总分值×(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
2 | 技术部分 | 55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服务方案 | 10 | 一、评审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1.需求分析; 2.实施准备; 3.实施方案。 二、评审标准: 1.每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内容得20%,本小项累计最高得60%; 2.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的,加40%;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的,加25%;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的,加10%;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的,不加分。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0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须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重难点分析; 2.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 二、评审标准: 1.每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内容得30%,本小项累计最高得60%; 2.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的,加40%;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的,加25%;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的,加10%;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的,不加分。 |
3 | 质量保障措施 | 10 | 一、评审内容: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二、评审标准: 1.提供上述内容得60%; 2.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的,加40%;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的,加25%;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的,加10%;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的,不加分。 |
4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0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在此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的: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50%;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含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得50%。 二、评审依据: 1.(1)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2)学历证书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明原件备查外,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2.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无法提供近一个月社保证明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3.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5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0 | 一、评审标准: 拟安排不少于2人的团队成员,具备以下条件的: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每提供一名得20%,本项最高得40%;2.具有应急管理部门签发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含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数据中心(机房)运维管理工程师证书或智能建筑弱电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30%,本项最高得60%; 若一人同时具有多种证书,仅做一次得分统计。 二、评审依据: 1.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如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2.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证书官网(或权威机构等合法查询渠道)的查询截图,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需提供颁发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若证书为协会颁发的,则还需要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 |
6 | 服务网点 | 5 | 一、评审标准: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大鹏新区内的服务网点得100%。 二、证明文件: 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3 | 综合部分 | 20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20 | 一、评审标准: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央企国企等委托的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或维保服务类项目业绩经验的,每提供1项得25%,最高得100%。 二、评审依据: 投标人提供的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文件,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文件的业绩不计分,长期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 1.提供合同关键页【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签约主体名称、项目(合同)名称、涉及业绩评分的内容、签订合同时间、签约主体公章等关键信息】; 2.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4 | 诚信情况 | 5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诚信情况(必选) | 5 | 一、评审标准: 对报价方在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情况进行评审,报价方不存在不诚信的情况,且出具诚信承诺函(格式自拟),得100%。 二、评审依据: 1.须提供加盖报价方公章的《诚信承诺函》; 2.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九、采购结果的公开
采购结果公开时间具体以我局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的采购结果公告为准。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