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2016〕11号)、《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鹏经服〔2016〕6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一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的验收结题评审工作,现将相关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验收合格的项目,作为新区科技成果进行管理,请项目承担单位到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4204室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登记联系人:吴军鹏,联系电话:28333260。
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项目承担单位在本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复议联系人:梅钟翔,联系电话:28333059。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第一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验收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