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深(鹏)劳监询〔2025〕D016号】

时间 : 2025-07-29 11:21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深圳市铂爵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谢福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7915940G;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王母社区黄岐塘166号101):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深(鹏)劳监询〔2025〕D016号】。本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将对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请你单位于2025年8月1日15时前将如下文件资料报送至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大鹏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劳动组,联系人:潘彦景,联系电话:0755-84304048),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接受调查询问: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2025年3月份至2025年6月份员工花名册。

  4.2025年3月份至2025年6月份员工劳动合同。

  5.2025年3月份至2025年6月份员工考勤记录(表)。

  6.2025年3月份至2025年6月份工资表。

  以上文件资料均须提供原件,1、3、4、5、6项还须同时提供复印件。

  本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如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的,我局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法律链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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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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