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关于发展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3月1日,我局组织专家对辖区2家托育机构开展了服务质量评估工作。经专家现场评估验收,拟确定一级机构1家、二级机构1家(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间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3月25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科
单位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一号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一号楼1212室
邮政编码:518119
联系电话:0755-28333194
附件:大鹏新区2023年度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评估拟定级名单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