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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A00000-07-2016-011650 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6-03-11
名称: 2016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部门预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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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6-03-11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组织、干部人事、人才发展规划、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管理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新区党建工作业务,干部管理业务,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干部培训,人才工作,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工作等工作。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服务中心2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53人,实有42人;离休0人,退休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系统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建职责清单,加强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升基层党建水平,为新区发展提供组织保障。2、深化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健全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加快干部岗位成才速度,强化基层用人导向,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干部监督机制,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编外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强化人事管理服务,为新区发展提供干部保障。3、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完善权责运行机制,探索执法联动新模式,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深化基层治理体制改革,为新区发展提供体制保障。4、加大人才工作力度,落实政策留人才,提升质量引人才,提升服务强品牌,切实加强人才工作,为新区发展提供智力保障。5、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推动工会转型、强化青少年服务品牌、弘扬先进妇女文化、深化“志愿大鹏”建设工作,为新区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部门预算收入3,671万元,比2015年增加1,053万元,增长40%,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671万元。

  2016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部门预算支出3,671万元,比2015年增加1,053万元,增长40%。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577万元、公用支出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万元、项目支出2,855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新增列入2016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共937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预算3,67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77万元、公用支出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万元、项目支出2,855万元。

  (一)人员支出5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1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定额、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5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经费支出。

  (四)项目支出2,85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8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综合管理业务支出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支出。

  2.人才发展专项业务支出937万元,主要用于新引进租房补贴、“鹏程计划”优秀人才津贴、高层次人才团队核心成员配套奖励、优秀人才培养和提升自助等业务支出。

  3.干部管理及人才培训业务支出40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含离退休老干部)管理业务、干部及人才培训业务、人事招考及管理业务和机构编制管理业务等业务支出。

  4.群团工作业务支出644万元,主要用于关工委工作业务、妇工委工作业务、群团工作业务、工会工作业务、团工委工作业务、妇儿工委工作业务和群团服务中心运行等支出。

  5.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运行支出。

  6.党建工作业务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区域化党建工作业务和基层治理工作业务支出。

  7.严控类项目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8.预算准备金157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采购预算总额共计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局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14万元,2015年减少1万元。主要开支为接待来访的各类人才团队。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1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2016年我局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共有3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停车费等支出。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2016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部门预算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服务中心2家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均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而合并在局本级部门预算内,因此本部门预算草案未能单独说明基层单位预算情况。


附件:

1.表1:收支预算总表.xlsx

2.表2:收支预算表.xlsx

3.表3:支出预算表.xlsx

4.表4:基本支出预算表.xlsx

5.表5:项目支出预算表.xlsx

6.表6: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xlsx

7.表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