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深圳市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在大鹏新区的运行实施工作,现拟采购深圳市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大鹏新区技术支持服务(2025-2026年),有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大鹏新区技术支持服务(2025-2026年)
2.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4.预算金额:人民币41.5万元
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6.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周先生,0755-2833315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设置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三、项目简介
根据《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市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部署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7〕25号)文件,大鹏新区已按要求部署深圳市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包括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大鹏新区)、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大鹏新区)、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大鹏新区)、深圳市公共审批平台(大鹏新区)等,为确保市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平稳运行,现采购深圳市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大鹏新区技术支持服务(2025-2026年)。
四、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大鹏新区)技术支持服务。
2.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大鹏新区)技术支持服务。
3.深圳市公共审批平台(大鹏新区)技术支持服务。
4.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大鹏新区)技术支持服务。
5.系统后台支持(用户信息配置管理、事项配置管理、报表配置、信息统计),保障新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正常办理。
6.对新区在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公共审批系统上已有数据进行统计。
(二)实施方式
1.供应商需成立专门的项目团队,团队成员至少3人,安排2人驻场执行深圳市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大鹏新区技术支持服务(2025-2026年)工作,要求本项目团队人员相对稳定,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随意变更项目人员。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同意擅自变更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2.项目团队成员应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2月3日。服务到期前,可根据履约情况判定是否续期。
(二)服务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付款方式
按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相关规定,由采购单位和中标方自行协商付款方式。
六、报价文件需准备的资料
(一)报价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报价方需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报价方需提供报价明细文件,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含报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每项单价、合计金额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报价方需提供单位背景、项目经验等证明文件;
(五)报价方需按服务要求提供拟执行该项目的服务方案;
(六)报价方需提供相应评分项的证明文件;
(七)报价方需提供报价及相关文件电子扫描件(U盘形式);
(八)报价方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1)。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5年10月16日17: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14:00至17:30),提交报价及相关文件。快递方式提交报价文件的收件截止时间同为上述时间。
(二)递交地址(建议邮寄):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二楼209室。
(三)报价方应将报价文件资料清单密封提交,有关文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提交PDF版报价材料(U盘形式)。
八、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小组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报价单位进行评审打分,评分项涵盖价格、技术、商务及其他等。
成交评判标准:采购小组按评分细则集中对各报价单位提供材料进行评选打分,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以总得分最高的报价单位作为项目承接单位,若候选单位得分相同则报价较低者为项目承接单位,若得分且报价相同则项目经验得分较高者为项目承接单位。
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一 | 价格 | 20 |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方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20 |
二 | 技术部分 | 50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服务方案 | 14 | 一、评审内容: 考察报价方项目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及完整性,具体要求包括: (1)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大鹏新区)技术支持服务方案; (2)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大鹏新区)技术支持服务方案; (3)深圳市公共审批平台(大鹏新区)技术支持服务方案; (4)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大鹏新区)技术支持服务方案。 二、评审标准: 考察以上项目服务方案,满足任意一点得15%,全部满足得60%,未满足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采购小组根据各报价方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以下标准进一步评审。 1.评审为优(服务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清晰准确)的得40%; 2.评审为良(服务方案内容较为完整、较为合理、较为清晰)的得25%; 3.评审为中(服务方案内容有部分缺少、基本合理、基本清晰)的得10%; 4.评审为差(服务方案存在内容严重缺失、不合理、不清晰)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2 | 一、评审标准: 根据报价人针对项目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等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包括: (1)项目重难点分析; (2)重难点应对措施; (3)配套的合理化建议; (4)项目服务优化建议。 二、评审标准: 考察以上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方案,满足任意一点得15%,全部满足得60%,未满足不得分。在此基础上,采购小组根据各报价方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以下标准进一步评审。 1.评审为优(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优化建议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清晰准确)的得40%; 2.评审为良(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优化建议方案内容较为完整、较为合理、较为清晰)的得25%; 3.评审为中(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优化建议方案内容有部分缺少、基本合理、基本清晰)的得10%; 4.评审为差(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优化建议方案存在内容严重缺失、不合理、不清晰)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3 | 质量保障措施 | 12 | 一、评审内容: 根据承接单位针对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响应情况进行评审。需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质量保障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2)项目时间管理制度与措施; (3)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及措施; (4)项目组织管理及技术资料管理方案。 二、评分标准 考察以上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满足任意一点得15%,全部满足得60%,未满足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采购小组根据各报价方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以下标准进一步评审。 1.评审为优(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清晰准确)的得40%; 2.评审为良(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较为完整、较为合理、较为清晰)的得25%; 3.评审为中(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有部分缺少、基本合理、基本清晰)的得10%; 4.评审为差(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存在内容严重缺失、不合理、不清晰)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4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6 | 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1人,为报价方在职员工(以社保证明文件为准),不满足以上要求不得分; (1)要求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得40%;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60%; 以上两点累计取值。 二、评分标准 1.提供报价方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社保不中断,如报价截止日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往前顺延一个月); 2.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如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 3.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书以及证书官网或权威机构等合法查询渠道的查询记录,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需要求提供颁发部门或者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 以上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采购小组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5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6 | 一、评审标准: 安排2名驻场团队成员。 (1)拟安排的团队成员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提供一个得20%,本项最高得40%; (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30%,本项最高得60%。 以上两点累计取值。 二、评分标准 1.提供报价方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社保不中断,如报价截止日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往前顺延一个月);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专学历无需提供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如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 3.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书以及证书官网或权威机构等合法查询渠道的查询记录,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需要求提供颁发部门或者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 以上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采购小组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三 | 综合部分 | 25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有效业绩 | 10 | 一、评分内容: 报价人近三年提供政务服务类相关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5%,提供4个有效业绩得100%,不提供不得分。 二、评分标准 报价方必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甲乙双方信息、委托项目具体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或中标通知书。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采购小组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2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情况 | 10 | 一、评审标准: (1)报价人具有一体化运维监控平台类软件著作权的,得50%; (2)报价人具有电子工单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的,得50%。 二、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
3 | 服务网点 | 5 | 一、评审内容: 服务商承诺中标后提供本地(深圳市)服务网点的,得100%。 二、评分标准 (1)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或者加盖报价方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含中标后设立本地服务场地,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2)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采购小组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四 | 诚信情况 | 5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诚信情况(必选) | 5 | 一、评审标准: 对报价方在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情况进行评审,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方不存在不诚信的情况且出具诚信承诺函(详见附件2),得100%,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必须参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订,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二、证明文件: 1.须提供加盖报价方公章的《诚信承诺函》(详见附件2)原件扫描件; 2.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采购小组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九、采购结果的公开
采购结果公开时间具体以我局在门户网站发布的采购结果公告为准。
附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