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工贸行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的公告

时间 : 2026-04-03 17:01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管科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一、项目名称:大鹏新区工贸行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22.03万元

  三、服务内容

  (一)采取理论讲解、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提供工伤预防法律法规、企业常见工伤类型(如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等)及预防知识培训和服务,不少于7场次1400人次。

  (二)组织具有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1篇辖区工伤风险因素研究评估报告。

  (三)组织具有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印发不少于1400册针对工贸行业领域工伤风险因素的工伤预防培训手册(或工作指南)。

  (四)2027年6月前完成组织具有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受益企业(45家)职工工伤培训进行跟踪回访和对培训对象的知识、信念和行为分值进行调查,分值提高大于15%,受益企业或职工满意率大于85%,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10%至15%,形成回访报告。

  (五)组织具有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培训实效进行评估并针对性帮扶企业改善现场工伤风险(20家)。

  (六)配合做好项目汇报、评审和验收工作。

  四、供应商基本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8〕6号)第七条规定:提供工伤预防项目服务机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业务范围包括相关宣传和(或)培训业务;(三)从事宣传和(或)相关业务两年及以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具有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硬件设备、信息技术等服务保障条件;(五)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承担工伤预防项目验收评估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除具有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比提供工伤预防项目服务机构的相关从业时间长,承担工伤预防项目的服务机构不能作为该项目验收评估的第三方中介机构。

  五、报价所需材料

  (一)报价方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报价方需提供报价明细文件,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含报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三)报价方需提供项目工作方案初步设想;

  (四)报价方需在报价明细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1)。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提交报价文件。快递方式或邮箱递交方式提交报价文件的收件截止时间同为上述时间。

  (二)联系方式:

  1.快递递交: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114办公室;

  2.邮箱递交:yangjinpeng@dpxq.gov.cn;

  3.联系人:朱先生;

  4.联系电话:0755-88159697。

  七、采购结果的公开

  采取公开征集方式,采购结果通过综合评分方法确定(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具体以我局发布的采购结果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大鹏新区工贸行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采购评分标准

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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