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鹏新区政法办办公室权责清单》和《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政法办公室行政执法职权为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给付(法律援助),行政执法对象为新区辖区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因新区目前无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未设立公证处,故2018年度政法办公室未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活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1.政法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罚没金额0元。
2.(1)政法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3.政法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1.政法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0次。
2.(1)政法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3.我办2018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详见附件。
附件:1.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2.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2018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